作为对象与方法的诗史互证:多元思考
2019年5月13日至18日,由南京大学高研院、南京大学历史学院、南京大学国际交流与合作处联合举办的“明清诗史互证著述审视——兼论诗中觅史之尝试”学术工作坊在鼓楼校区逸夫馆9楼高研院报告厅成功举办。本次工作坊邀请美国耶鲁大学历史学博士、Grinnell College历史系荣休教授谢正光(Andrew Hsieh)先生主讲,来自我校文学院、历史学院、外国语学院的15位同学参加了为期六天的学习和讨论。
谢正光教授是蜚声国际学术界的著名明清文史专家,著有《明遗民传记索引》、《明遗民录汇辑》、《清初人选清初诗汇考》、《清初诗文与士人交游考》等多种具有影响力的学术著作,他同时也是南京大学兼职教授,与我校历史学院、文学院、哲学系的多位老师保持着密切的学术交往与合作,此前曾多次来校授课讲学。本次工作坊由高研院驻院学者、文学院张宗友副教授主持,采取研讨会的形式,由主讲人讲授与学员发言讨论等环节组成,不但注重介绍明清“诗史互证之学”的成就与争论,同时引入大量实例的分析,在此基础上对“诗史互证”的意义和价值做出较为客观的定位与反思。
“诗史互证”是中国古代文史研究的重要方法,它既是传统的文学批评方法,也是中国历史写作的重要参照。通过本次工作坊的学习和成功举办,学员们不但加深了对这一文史研究传统的价值的理解,更启发了他们对于研究经史之学的方法的思考。与此同时,本次活动的成功举办,也为我校在院系、研究机构与职能部门之间搭建以学术研究为目标的合作桥梁探索了经验和道路。
现将参加本次活动的老师和学员的感想及思考与大家分享如下:
主持人语:“诗史互证”的方法论价值
南京大学文学院、高研院 张宗友
“诗史互证”的思想,首先由黄宗羲揭出,学界公认陈寅恪等大家做出了典范性的贡献。但是作为一种学术方法,其源头可以上溯到孟子为解诗而提出的“知人论世”之说。关于这一点,南京大学教授周勋初先生已有论述。诗与史,所以能“互证”,其基础在于,诗作为表达审美情感的文学形式,并不能脱离具体的历史人物与时空而产生;对诗作进行解析,有赖于丰富的历史细节的呈现。诗题、诗序、诗句、诗注中所记载的人物、时间、地点以及事件,构成了解诗的史事基础。反之,由上述全部或部分历史细节,结合著者生平际遇以及宏阔的历史背景,同样有助于对诗旨的理解与把握。正是在由种种细节构成的历史真实性的基础上,诗史互证才成为可能。
事实上,包含诗在内的所有文学样式(如词、文等),都不能脱离具体时空或事件而存在,都有其历史真实性的实在或追求,因此,在“诗史互证”的基础上,学界更进一步提出了“文史互证”的概念。南京大学教授卞孝萱先生,生前力倡“文史互证”,并亲自垂范,著述、讲演颇多,南大师生受教者众。
清儒章学诚,倡“六经皆史”之说,认为先秦王官之学的核心经典(即《易》《书》《诗》《礼》《乐》《春秋》等六经),皆先王之陈迹,均是历史。经学讲求微言大义,但仍以史事为基础,因此,“经史互证”也就成为必然。《左传》以史事解经,至后世本著也上跻为经;近来学人多以史实之考证以验经说之是非,揭示先儒经解之生成,均是明证。
无论是“诗史互证”、“文史互证”,还是“经史互证”,都属广义的考证之学,不出传统文史治学之范围。问题在于,如何有效地进行“互证”?作为学术方法,有没有局限性?
任何方法,均非万能,“诗史互证”亦然。有些剥离了历史细节的诗作,无法提供有效的历史信息,便难以证史,也难以通过空无所傍的背景来判断诗旨,自然也无法进行“互证”。两难的困境固然暂时使人却步,学术空白的存在却是推动研究不断前进的动力。
本次工作坊所精心准备的十几篇文章,以及不断增添的阅读资料(如张伯伟教授“教外别传”之文,高阳先生说诗并扶正“七宝楼台”之举),一再提供了“诗史互证”、征典解词的极佳案例,令人目不暇接。谢先生精于明清故实,对此际诗文极为熟稔,所作数篇考证之文,常由历史细节入手,层层递进,剥笋琢玉;诗文信手拈用,如疱丁解牛;结论新人耳目,而又坚确不移。由此可见,诗史互证、文史互证,运用之妙,实存乎一心。又可证无论何种方法,非博征史料、寝馈其中,不能奏功。
总之,经由此次工作坊,收获极丰:促进对“诗史互证”以及“文史互证”、“经史互证”方法之思考,此其一;阅读典范之作,揣摩高文章法,体会进阶之道,此其二。研讨期间,同学们好学深思,踊跃发言;谢先生小叩大鸣,循循然善诱人,常以自身经验、学林掌故佐证之,听而忘倦。谈学论文,疑义相析,幸能领略先生之学问博大、可敬可亲,同学们之努力向学、可爱可喜,此其三。
学习者言:(按到稿先后排序)
陈彩霞(文学院本科生):
首先我对谢正光先生持续一周的交流与指导表达崇高的敬意和深深的感谢。刚听到“史诗互证”时,我以为这是一个非常高深非常难懂的理论,但是经过这六天的学习,我才发现在我们平时做研究的时候,无时无刻不在使用这个概念。而且“史诗互证”这个理论在中国由来已久,很久以前中国文人就在不自觉地使用,只是在清代钱谦益所处的时代,这个理论被发现,被自觉化、有意识化。但是一味的追求“史诗互证”就会陷入求之过深、牵强附会的的歧途,如何保证在正确有效的范围中使用这个理论,我觉得郝润华博士的论文中有两个字非常贴合,就是“克己”,这两个字不好解释,但是不难理解。只有这样才能高效合理的运用这个理论。
其次我正处于学术的入门阶段,如何写文章成为我当前亟待解决的问题,谢正光先生的《读方文〈嵞山集〉》这篇文章,对我启发极大。谢先生对于很多问题都是点到为止,有所提点但并不展开,既不会使文章累赘又将很多问题说的很清楚,用简单的语言、紧凑的结构、清晰的思路完成整篇文章。对于目前写文章讲很多材料堆砌但不知道如何删取的我来说,受益颇深。最后,再次对谢先生和组织“史诗互证”工作坊的老师表达衷心的感谢。
曹天晓(文学院博士生):
为期六天的工作坊结束了,在这六天时间里,我们阅读了朱鸿林、邓之诚、鲍正鹄、卞孝萱、周勋初、郝润华、高阳、张伯伟及谢先生本人的十几篇文章,并对文章中的问题进行了深入探讨。这些文章大部分都是关于明末清初之际士人出处的考证,也有几篇例外,主要是关于文集的史料运用问题的总结、对《钱注杜诗》与诗史互证传统的梳理,以及嘉道之际宣南诗社性质的考证等。尽管主题各异,但研究材料都是诗文,研究方法都是以诗证史,或者说诗中觅史。尤其是谢先生的几篇文章对我启发良多,这几篇文章不仅仅是示范如何以诗证史,还带有解构性质。它们改变了以往我们对明代遗民与贰臣的道德想象,遗民并非那么大义凛然,贰臣也并非那么不堪,他们都是鲜活而复杂的普通人,只是被过去几百年的历史烟云所遮蔽,被种种历史书写所塑造,才成了现在的形象。通过这些遗民与贰臣的诗歌,我们可以直达其内心世界,并以“了解之同情”来重新审视这些历史人物。如果回到历史现场,我们也许会发现,人物的道德标签并没有那么清晰。
通过最近几天的阅读、讨论与思考,对于以诗证史这个话题,我有了更加深入的考虑。诗歌作为文学作品,何以能证史?卞孝萱先生在《现代国学大师学记》中总结了两点,于我心有戚戚焉。首先,诗歌是比史书更原始的文字记录,其可信程度高于经过史官粉饰或篡改的史书;其次,“诗言志”,藉由诗歌,我们可以直达当时人的内心世界,把握时代的心声;再次,根据我个人的理解,到了明清时期,诗歌已成为士人的交际工具和日常记事工具,人们用诗歌来送迎、唱和、赠答、庆贺、怀人、记游、纪灾、刺世、忧国等等,几乎无事不可入诗,这些诗相当于有韵文的日记和应世文,诗人们有意识地在诗中写明时间、地点、人物、事件,而非仅仅抒情感怀。尤其是明清诗歌,诗题比较长,许多诗还有很详细的小序、自注,这些附属“部件”大大扩增了诗歌的信息含量,再加上诗人或者诗人的亲友有意识地对诗歌进行编年排列,这些都使得明清诗歌的信息量越来越丰富、越来越准确,叙事性、写实性越来越强,这便是诗歌尤其是明清诗歌能够用以证史的逻辑基础。
再者,关于“以诗证史”的概念问题。以诗证史的“诗”,其实还可以扩展到“文”,甚至小说、戏剧等文学作品。以诗证史的“史”,是否仅仅限于政治史?从目前选的这些的文章来看,大部分都偏向于政治史,即使考证人物交游,也是在明末清初之际的宏大政治背景下展开的。除了政治史以外,还有涉及社会经济制度与民俗生活的社会史、涉及人物生平和士人交游的人物史、以及有关文学学术流变的思想文化史,这三方面是否可以纳入以诗证史的范围呢?在周五的研讨会上,谢先生给的答案是肯定的,过去发生的一切都是“史”。我想,对社会史、人物史、思想文化史的考索,是接下来以诗证史的三个有待开发的富矿。
最后,我们在运用以诗证史这种研究方法时,有许多需要注意的问题。诗歌毕竟是诗歌,它是文学作品,诗中的时间、地点、人物、事件并不一定非常准确,作者很可能对其进行了艺术加工。诗歌还是个人创作,所记载的内容具有很大的局限性。比如一首诗中写到人们生活很困苦,不代表当时的整个社会都是乱离衰败的;同理,一首诗中写到人们生活富足,也不代表整个社会都很繁荣昌盛。我们在利用诗歌作为史料时,必须充分考虑其中的文学因素和个人因素,并尽可能结合多方面材料来佐证,否则就会有穿凿附会、过度阐释的危险。
在这六天的学习过程中,还有许多零碎或不成熟的想法都记在笔记中,有待慢慢消化。谢先生以及诸位同学们的讨论都对我启发良多,在此谨表感谢!
陈奕璇(外国语学院本科生):
首先就“诗史互证”的命题而言:六日所讨论的多从古诗各方面考察客观的史料,而大家也经常着眼于各个论据是否支撑论点,各个史料是否得其所用。与最后相当同学的感受一致,在以诗论史,特别是客观史实时,确实应该先谙其这种方法的危险与陷阱。
而我也认为,诗文作为一种史料,历史的补充,还可以补充历史的“叙事”:历史,尤其中国官方历史,常以身居高位为背景撰写,“自上而下”书写,俯瞰民生、事件,方式多为记载;而文学作品(暂且不考虑作者的写作目的就是为了记录历史的情况)往往是身处于历史中的人,在历史与时代的中心记录周遭的人与物与情,叙事的方式不同于历史的“记载”,多是作为历史中的人描写抒发周遭的人与物与情,如此,文与史叙事的声音便有所区别,故有互证之用。再者,由这种心性而发,对周遭与当时的书写,是从“内在的感情去理解历史,以设身处地的方式,移情敌理解所有的一切”,或许为达到这个目的,文学作品牺牲了某些客观史实,而这个目的中所反映的历史又何尝不是一种历史——一种更揭示史中的人,更人文的历史呢?
讨论之余延伸出许多其他的命题,如“历史的客观性”,“理论的意义与如何突破”,“对于一个议题如何探索”等在研究方法上面的问题也给我许多启发。最重要的还是与人的互动。大家不论学科背景还是学识深浅,为解各自的惑,就同一感兴趣的话题真挚地讨论,仿佛身在迫切地,只为真理而论的“雅典学院”。我透过不同的思维看到了文本的细腻与多种解读;我见到了谢先生,从他言谈与点滴学习学问大家的学术品格与为人处事。此次带着问题前来,又带着新的问题离开;六天与人与文的切磋,收获颇丰。真诚感谢!
王睿(外国语学院本科生):
作为一名大二的本科生,我鼓起很大勇气报名“明清诗史互证审视—兼论诗中觅史”的工作坊,也非常有荣幸能够入选,有机会向明清文史名家谢正光教授学习。在这六天的学习过程中,明清史对我来说依旧很模糊,但最大的收获是“诗史互证”这一方法论的学习。这个方法论使我可以对以往的读书经历进行反思,以及带着问题意识继续日后的读书学习。谢先生精心准备了极富层次性的阅读材料,编成一本厚厚的文集。读罢,诗史互证这一概念逐渐明晰起来。诗史互证有两个方面:以史证诗和以诗证史。关于以史证诗究竟要到何种程度,比较赞同的一种观点是:并非论证诗歌的真实性,而是为了更好理解诗意,避免牵强附会。而关于以诗证史,谢先生的《宣南诗社考》一文则为我们提供了非常经典的范例。
作为一个逐渐成为显学的研究方法,诗史互证当然也有其局限性。主要是要掌握一种可能与不可能之间的微妙程度。关于诗文资料的可信度和严肃性也是非常要注意的一点。另外还有时代性的局限和体裁上的区分,以我所学的韩国文学史为例,新罗时期的诗歌就带有非常高的神话色彩,用以证史自是不可信。而到了高丽时期的一些律诗,往往描写宫廷政治,文人交流以及使臣往来,对于历史的参照是非常重要的。而时调等体裁,则严肃性稍逊之。从诗史互证的得失,也可以联想到经史互证、文史互证等。这些理论层面上的研究和学习,相比于材料,可能是我们较为不足的。
当然,与这些相比,对我来说最为重要的还是基础文献知识的积累。参加这次工作坊的同学,大部分都是文史专业的研究生,和这些优秀的前辈相比,我看到了自己的薄弱和不足。在工作坊的最后一天,谢先生赠给我们一本刚刚出版的《钱遵王诗集校笺》,精美的装帧和泛着墨香的文字,我们对“诗史互证”的学习会继续下去。
费悦(文学院硕士生):
作为对明清史、明清文学不甚了解的“门外汉”,我是以非常忐忑的心情报名参加此次工作坊的。但所谓“他山之石,可以攻玉”,且“诗史互证”的方法也不限于明清时期的文史研究,更适逢谢正光先生远道而来,开坛设讲,晚生有幸,实在不忍错过。
通过短短一周的学习,不敢妄言对“诗史互证”的方法有几分掌握,但对诸公的治学精要则深有体会,由此而生的思考,更是千头万绪。兹就“切身之急务”,例说一二。不少家族文学研究,或过于强调整体性而流于笼统,或过于突出个性而沦为拼贴,谢先生的《读方文<峹山集>:清初桐城方氏行实小议》一文,从文集入手,辅以方志,对方氏子弟在明清易代之际的行实作了非常细致的考证,从而揭示了清初阀阅之家,其子弟除仕隐两途外,还有游幕与旅食二途,其政治取向不全为“情势所迫”,也并不以家族而一。通过这篇文章以及大家对它的讨论,我在如何处理文集中的材料、在多大程度上使用“诗史互证”、以及如何实现家族文学整体性与个性化的结合等方面收获颇丰。而先生对“遗民”与“贰臣”的交游考,则消除了原本认为其截然对立的错误认识,更让我开始注意处在两个阵营、具有两种取向的历史人物的实际交往情况,并警惕一些“理所当然”的认知。孔子云:“文献不足故也,足则吾能征之矣”。此次工作坊,“文”与“献”皆足,于“诗史互证”者,可“征”尤多。
付阿敏(文学院硕士生):
非常感谢高研院给我这次机会参加“诗史互证”工作坊,此次学习使学生受益匪浅。通过大家的讨论,我对诗史互证、诗歌与历史的界限、诗中所蕴含的历史真实性等问题有了更进一步的理解。在论文研读的过程中,我也认识到做研究,要善于发现问题,并详加考证。如,谢正光先生《宣南诗社考》一文指出,范文澜、田中正美、王家俭等人沿袭魏应麒之说,认为林则徐与龚自珍、潘曾沂等人结宣南诗社,指出宣南诗社具有政治性,是维新运动的先驱,实则有误。因此,在读书学习过程中,要细读文本,诚如卞孝萱先生所言要“深于诗,深于史”,以免造成“一盲引众盲,相从入火坑”的尴尬。另外,《顾炎武、曹溶论交始末》一文,以诗证史,依据曹顾唱和诗作考证二人交游始末,并结合时代背景分析明清易代之际士人的择友心境,对我之后的研究学习颇有启发。
杨珂(文学院硕士生):
或许受后现代史学影响,我在读书、写文时经常思考文学的艺术性与历史的虚构性问题。所谓“历史真相”究竟经过怎样的层层变形,才成为今天所见的文献材料?经过艺术修饰的诗词曲文,如何对历史考证提供有力依据?传统史料又如何帮助对诗词的解读?“诗史互证”的局限与“边界”在哪里?对这些问题的考量,正是推促自己参加本次“诗史互证”工作坊的原因。六天时间转瞬即逝,虽不能说已经通过这些天的学习讨论得到自己想要的答案,但却隐约感到一种“进步”。
谢先生发给我们的文章,有许多可作论文写作的范本;而工作坊小范围的问答讨论,也多予人启发:如何在对诗歌进行文本细读后,将所思所得呈现于文中;如何改变“模式化”的写作,而以问题为中心,展开人物的交游考、家族考;如何精炼自己的文章,并避免时下流行的“写作的俗套”……总之,参加本次“诗史互证”工作坊,令自己受益匪浅。
吴舒岚(历史学院硕士生):
最开始参加工作坊的初衷在于平常阅读时,对于诗歌、小说这类带有虚构性和艺术性的史料不知如何处理。而经过一周与谢先生、张老师和工作坊的各位同学讨论后,我明白了诗文阅读应注重诗题、诗序和诗注,以及其中的人物、事件、地点这六个要素。同时我也明白了自己阅读诗文的障碍在于典故知识和对诗歌艺术特征理解的缺乏。在以后的阅读中也会更加注意。总而言之,此次参加高研院主办的工作坊使我收获良多,如果以后还有类似的机会我还会报名。
汪子威(外国语学院本科生):
我全程参与了由高研院组织、谢正光先生主持的“诗史互证”工作坊,惊讶于谢正光先生的博学与风趣,也感受到中文系同学们扎实的基本功与钻研精神,受益匪浅。本次工作坊的主题诗史互证,包括以诗证史和以史证诗两部分。在我看来,研究“诗史互证”,需要考量其目的与可行性。以诗证史,指的是在诗歌中寻找历史的痕迹,把诗歌当成史料来研究历史;以史证诗,大抵是将诗歌置于历史背景之中,用史料佐证诗歌里难以理解的部分。
有同学提到,以诗证史的难点在于如何处理诗歌的真实性。作为主观性、艺术性较强的文本,诗中的内容往往受到作者影响,利用诗歌来证明历史似乎会有些不可靠。在我看来,这涉及到对诗歌的定义问题。试问:什么是诗歌?只要符合诗歌的格式格律就是诗歌吗?答案似乎并不是肯定的。因此我认为不应对诗歌下一固定的、本体论的定义,而是从语言学出发,考察诗歌的功能性。正如俄国语言学家Roman Jakobson所言,语言有六种功能:语境的指称功能、说话者的情感功能、受话者的意动功能、接触的交际功能、代码的元语言功能、信息(语言)本身的诗性功能(审美功能)。分析诗歌的史料价值,则考察诗歌的指称功能,滗除其诗性、审美功能。诚然,Roman Jakobson对语言功能的区分并不完满,但大抵提供了一种思路。
而以史证诗,用历史事实来证明作者意图的做法,有寻求“标准答案”的危险。有同学提到了“作者意图”的问题,认为“以史证诗”即用史料考察作者作诗时的背景,分析其写作的时间、当时的政治背景等等,从而理解诗歌所表达的主题、情感、思想。我认为以史证诗的方法,只是为诗歌的解读提供一种维度和思路,并不能说作者的意图代表作品的全部内涵。作者无权垄断诗歌的全部艺术价值。
总的来说,我认为“诗史互证”的核心在于,“诗史互证”只应作为手段,不应作为目的。应反对利用单一的“以诗证史”的方法研究历史,而应该将“以诗证史”作为一种研究手段,同其他研究手段一起,共同证明历史。而“以史证诗”只是历史背景当成为诗歌作解的一种手段而已,诗歌的艺术价值并不由其历史决定。
杨沁龙(文学院本科生):
本次工作坊是我第一次系统地学习“诗史互证”这一经典的研究范式。谢先生挑选的丰富的阅读材料以及课上的讨论,让我了解到该研究路径的基本方法,如何使用诗、文等传统史料之外的文本作为信息源,推求历史被遮蔽的细节、呈现历史的复杂面向,以及在使用这些文本作为史料时,需要注意什么。
高阳先生曾批评叶嘉莹先生是想用欧美的名牌钥匙打开中国盒子上的描金锁——固然,贸然使用欧美理论解读中国诗文值得警惕,但中国传统的文学批评方法,如知人论世和诗史互证,同样也具有极大的危险。过度地依赖它们可能造成历史的普遍泛滥。在运用任何理论之前,都应当审慎地加以反思,认识到它的边界。
刘贝嘉(文学院硕士生):
陈援庵先生论及史源考寻时曾说:“毋信人之言,人实原诳汝。”谢先生的文章便是这方面的典范。钱钟书、范文澜先生堪称文史界权威,对于他们的论断,谢先生并未盲从,而是以具体的个案作为切入点,细绎文本,从而得出不同于前人的结论。这启示我们:学问自有高深处,而方法却并不复杂。不倚赖既有之文学史印象及概念,亦不迷信权威专家的论断,回归原典,细读文本。假以时日,定有所成。这样的著作也必将会是传世之作。谢先生的学术品格,我辈后学自是无从置喙。在此谨借朱东润先生一首诗来表示:“弹指蔽泰华,冥心沦九有。小夫窃高名,君子慎所守。肯以金石姿,下羡蜉蝣寿!乾坤会重光,相期在不朽。”
汪映雪(历史学院博士生):
由于本人课业冲突,经过工作坊老师的允许,我能够以旁听生的身份进入到本次工作坊中,非常感谢谢先生和高研院老师,让我有此良机能够聆听谢先生和教诲,并与不同院系的同学思维互动,产生出仅在历史学院无法获得的知识碰撞。
本次“诗史互证”工作坊内容丰富,在开始前即已做好每天的任务规划,谢先生提供的厚厚一本材料均围绕“诗史互证”这一主题,环环递进式地带领我这一“门外汉”登堂入室,具体而言:第一课,以朱鸿林先生的文章为切入点,讨论文集的史料意义以及文集运用的规范性。第二课,通过研读邓之诚先生的《清诗纪事初编》以及卞孝萱对《清诗纪事初编》的评价,来具体了解前辈学者是如何运用“诗史互证”的方法来进行诗文的拣选和批注工作的。第三课,同学们讨论的焦点集中在对郝润华先生的博士论文《<钱注杜诗>与史诗互证方法》上,不仅了解到了钱谦益注杜行为背后的时代学术风气,以及其承上启下的学术史意义,更是引发了大家对于如何撰写学术论文的一场讨论。第四课与第五课的阅读材料是谢正光先生的研究论文,读罢我对“史诗互证”的方法有了更加直观的认识,并深感学术研究需同时具有严谨精神与广博知识,方能于“微言”中准确辨识“大义”。第六课因课业冲突未能参与,深表遗憾。
在本次工作坊的学习过程中,谢先生鼓励大家主动发言,同学们亦表现踊跃,课堂内充满着欢快和轻松的空气,而文学院和外文系的同学所提出的问题和讨论总给予我耳目一新的感受,例如在讨论到“墓志铭”作为文献材料使用的过程中,我开始意识到墓志铭撰写作者的归属问题需要深究,而通过文献与实物的对比,亦能从二者的出入间了解到历史的真相。
谢老师在课堂上往往能够旁征博引、举一反三地向我们列举相关的学者及其著述,对于我们的疑问给予一针见血的解释。谢先生强调,“写文章需要将构想与材料动态调和”,让我深以为然,并开始反思自己的写作进程。以上是我参加此次工作坊的心得,希望今后高研院继续举办此类高水平的学术活动。感谢工作老师的辛勤付出!
董圣兰(历史学院博士生):
非常感谢高研院给我参加工作坊的机会,感谢谢先生六天以来的精心指导,我感觉收获很大。工作坊主题为“诗史互证”,包含“以诗证史”与“以史证诗”两组命题,同学们围绕相关问题讨论展开了热烈的讨论,甚至谈到了“诗史互证”的边界问题。
我认为从史料角度而言,孤证不立,任何文献都有边界,关键是我们要尽可能掌握多重证据,多层文献相互印证,才能无限接近客观历史。如明清时期安徽、江苏两地乡试均在南京贡院举行,每至考期,贡院周边房租暴涨,频频见于文献之中。但我们很难直观感受租金高涨的程度。吴敬梓《儒林外史》述及清前期河房租金,“这年是乡试年,河房最贵,这房子每月要八两银子的租钱”。(吴敬梓:《儒林外史》第33回《杜少卿夫妇游山 迟衡山朋友议礼》,齐鲁书社1993年版,第202页)据学者研究,清初江南一名长工一年所得工钱为3-5两,至19世纪中期亦不过5.5-8.8两。(罗仑:《清代苏松嘉湖地区农业计量研究的发展趋势及其推动力》,洪焕椿、罗仑主编:《长江三角洲地区社会经济史研究》,南京大学出版社1989年版,第68页)我们不能据虚构的小说情节资料直接得出租金为每月八两,但乡试时南京房租高涨毋庸置疑。诗歌亦属文学在创作,在处理相关史料时,也应该注重史料边界以及多重史料互证问题。
这次工作坊中有来自各个院系的同学,从不同视角发现和审视问题,是我最为深刻的收获。单纯从某一学科思考问题,很可能就陷入偏执的陷阱。以后在学习乃至研究过程中,我会根据所学时时提醒自己。
龚成(文学院硕士生):
经过六天的讨论,我学到了很多,虽然我并不是文献学与汉语言文学或是历史专业,但是在工作坊中我依旧找到了我自己想要的东西,即创作灵感。在谢先生的文章中我了解到曾经脸谱化的人物不为人知的一面。作为明末清初三大家之手,不与满清合作的士人领袖顾炎武。居然和降清贰臣曹溶等人有不为人知的秘密交往。在电影中多次出现的太监曹化淳竟然也有为顺治帝师的经历。在以往的创作中总是将人物“脸谱化”的问题在这一次的学习中得到改进,另外,谢先生丰富的学识与人生经历让人敬佩。作为一个立志成为编剧的戏剧影视专业学生,最需要的就是谢先生那样广博的知识与人生体验。发现人物的另一面和内心的感受是编剧的必修课。在本次工作坊中我已窥见一二。
杨逸宸(文学院本科生):
诗史互证”的现代学术范式,始创于陈寅恪先生的《元白诗笺证稿》,后人也多有模仿,但因其尺度难以把握,易流于穿凿附会,以致学者之讥。而这次工作坊,最大的收获就在于尺度的领悟,拜读谢先生所选之名家名篇,其细微之处,往往有会于心,倘以后着手相类的研究,虽不能做到“以无厚入有间”,庶几能多一分“了解之同情”。
(撰稿、编辑 高研院 陈勇)